網路選課系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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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選課
  • (一) 必修課程不及格重修者,得依規定選課,未曾修習之課程不得先行選課(低年級不得選高年級之課程)。
  • (二) 修習輔系、雙主修者,得依規定選課。
  • (三) 選課作業採即時處理,不經由批次處理,即選即上,如遇有超修、衝堂、等情況時,系統將不予接受。
  • (四) 一般生最高上限8學分,進修英語「不列計畢業學分」;在職專班最高上限為9學分,專技英文閱讀「不列計畢業學分」。
  • (五) 學生選課後應至「教務資訊系統 / 課程資訊 / 學期選課資料」加退選作業是否成功。
  • (六) 「能力分班」類型必修課程,名單由開課單位匯入該班學生名單,學生加選、退選等問題,請逕洽開課單位辦理。
  • (七) 暑期開課授課除碩士在職專班不得少於8人外,每班學生人數以不少於15人為原則。惟人數達5人以上、15人以下,且學生願分攤補足學分費者,不在此限。
  • (八) 學生暑修選課後,因故不能完成修課者,得於授課時數未達全期二分之一前,經任課老師及系主任同意,申請退選,所繳學分費概不退費。且每名學生限退選一門課程,並於學生歷年成績單之成績計分欄中註記「退選」字樣。
  • (九) 上述未盡事宜,悉依本校教務規章規定辦理。